我追了白臨川整整十年,這事京城的人都知道。 可他不喜歡我,他說我粗鄙,說我野蠻。 也是,我自幼跟著父親騎馬射箭,皮膚是京城人所不喜的小麥色。 就連口音,也帶著漠北腔調。 我,是比不上那些大家閨秀的。 直到那年,家中生變,我落草為寇,成了名震一方的女土匪。 光風霽月的第一公子被我擄上了山。 我將他上下打量個遍,緩緩開口:「洗洗幹凈,送我房裡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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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發現,隻要我和校草發生肢體觸碰,成績就能提高十分。 為了蹭他的身子,我每天跟在他身後,噓寒問暖,送水送飯,成了全校聞名的舔狗。 校草忍無可忍,冷冷警告我:「你很煩,離我遠點行嗎?算我求你。」 後來,我發現蹭隔壁班那個黃毛,也有一樣的效果。 我從此放棄校草,每天追在黃毛身後求打。 一個月後,校草忍終於不住了,摁住鼻青臉腫的我,眼眶微紅:「別再自甘墮落追那個混混了,我跟你談,行嗎?」
我和真少爺為了吃軟飯。他傍上京圈小公主,我攬上京圈長 公主。不到一年,我們就過上保溫杯裡泡枸杞的日子。後來 有豪門小道消息說她們要訂婚了。
"暗戀我哥的第五年,我準備向他告白。 卻聽見他和哥們聊天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