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談過一個超級富二代。 他不嫌我窮,會為我沖冠一怒。 也會在私人停機坪上,認真地吻我。 我以為這就是愛。 直到他的小青梅回國,他丟掉了我送他的禮物,隻顧著和她言笑晏晏。 我很識趣,當天就消失。 而且這一消失,就是五年。 但他不應該開心嗎? 他怎麼——還哭了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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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我和陳陽有兩個女兒。 他處處偏心大女兒,卻謾罵毒打小女兒。 我一直不理解都是我們的女兒,這是為什麼。 直到有一天大女兒因為一條裙子把小女兒推下樓梯,我實在氣不過動手打了她。 陳陽大發雷霆,一拳接一拳,將我活活打死。 之後我才終於知道,我居然費盡心力養大了陳陽的私生女。 而我自己的親生女兒一出生就被陳陽掐死在襁褓中,連她葬在哪裡我都不知道。 重來一世,我一定「好好地」對待這個「女兒」。 還有視她若珍寶的「父親」。 我要把他們放在我和女兒身上的痛苦全部還給他們。 變本加厲……"
"拍賣會上,未婚夫領著小三坐第一排。 他豪擲千金準備為小三拍下壓軸寶物。 最後一聲響錘落下前。 我舉牌,叫價連翻三倍。 滿場哗然看著我。 包括未婚夫。"
"到了約定領離婚證的那一天。 前夫哥卻突然出車禍失憶了。 記憶回到我們新婚的時候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