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五十歲那一年裡。 我看到了原本發誓與我攜手一生的男人,與他的妻女在商場散步。 原來我以「男小三」的身份,被蒙在鼓裡二十八年。 他每周一次的出差,就是為了陪他的妻女。他皺著眉說:「是你當初掰彎了我,毀了我的前途。」 「我沒有結婚,但要傳宗接代,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。」 重活一次,我親手策劃了與他的每一次錯過。 當他焦急地握住我的手臂,說我是他愛人的時候,我困惑地笑了笑:「我從未見過你,你是哪位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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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為了五十萬,我冒充兄弟照顧他失明的未婚妻。 她復明那天,我不告而別。 再次相見,是在一場商業訪談上。 我成了實習記者。 她身份恢復,是許家大權在握的大小姐。 正在接受採訪:「聽聞您生病期間,多虧您的未婚夫周先生不離不棄,二位已經好事將近?」 她唇角微微勾起,抬手露出戒指:「嗯,我和他,就要訂婚了。」 目光卻有意無意,落在角落裡的我身上。"
"陪妹妹相親,遇到了她剛出獄的初戀。 我不同意,妹妹卻說:「媒婆說了,他以前殺過人,現在不殺了。」 我將這件事告訴父母,拆散了他們,妹妹因此記恨上了我。 不久後他們兩人私奔,妹妹遭遇家暴,祈求我帶她離開。 我打開門,卻不知是她和她男友的圈套。他們將我殘忍殺害分屍,卷走了我所有的錢。 再睜眼,回到妹妹相親那天,妹妹詢問我的意見。 我笑著道:「妹妹喜歡就好!」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