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不小心將自己的女裝照發到宿舍群裡。 想撤回時卻發現下載數為 1。 為了揪出是誰,我故意把小裙子扔到宿舍地上去,看看誰的反應最奇怪。 其中兩位舍友打趣我是不是有了女朋友。 隻有那位高冷舍友徑直撿起遞給我。 「我喜歡那件黑絲的。」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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員警同志,您好。其實寫到這一句,我有些忍俊不禁。此刻,不論我的生死,倘若您收到了這封信,那麼代表我最終 決定向您坦白,我是一個犯罪分子。
"姐姐是楚南琛的白月光,我卻是他不喜的金絲雀。 他叫我「雲甜」,命令我穿紅色衣裙。 不止一次地將我扔在姐姐墳前,強迫我磕頭贖罪。 他說:「你這種嫉妒心強的女人,活該失去一切。」 他讓我去演不入流的露骨電影。 以嫌髒為由,打掉我們的孩子。 後來,他在巴釐島撞到姐姐和旁人擁吻。 終於知曉我從未害過姐姐。 卻也隻是說: 「蘇凡餘,能跟我三年是你的榮幸,你有什麼好委屈的?」"
"霸凌女喜歡的男生跟我表白了。我被她揪著衣領摁進水池。 呼吸不暢間,聽見她模模糊糊的話: 「真以為他喜歡你?」 「他不過是為了氣我,才跟你表白的。」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