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成追妻火葬場文女主。男主可以在任何一個時間段丟下我,去到他的小青梅身邊。包括我和他的訂婚現場。而作為 提前知道劇情的我,當即用男主的錢籤了七八個小奶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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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穿書後,我發現自己跟主角重名了。 理所當然,我覺得自己穿成了女主。 於是我仗著主角光環,直接找到還是窮小子的男主,對他霸王硬上弓。"
"為治好幼妹的病,我一招狸貓換太子,送她做了姜家侍郎的二小姐。 而我,在她身邊做了十年的婢女。 為她鋪床鋪被,布菜奉茶,漿洗衣裙。 鏡中的姜暮煙滿頭珠翠,一張芙蓉面絳唇輕點。 她輕闔眼簾,染著蔻丹的指尖敲了敲桌面: “胡亂攀扯什麼,誰是你妹妹?” “我隻有姜姝一個阿姊。” 望著那雙與我有幾分相似的眼睛,我忽然想起五歲的小阿煙。 她會抬手柔柔擦去我冰涼的淚痕: “阿姊,你別死。我會好好活著,永遠與阿姊在一起。” "
"前世,我被程家老爺子選中,從一介孤女變成程家大少未婚妻。 世人皆說我飛上枝頭變鳳凰,風光無限。 連我一同長大的妹妹都深深嫉妒我。 她滿含恨意的把我推下樓: 「姐姐,別怪我心狠,我已經懷了程觀的孩子,隻能麻煩你讓一讓了!」 原來她早與我的未婚夫勾搭在了一起。 重生在程家人來孤兒院這一天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