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穿成耽美 NP 文裡的炮灰攻後。 系統:【你的任務就是佔主角受便宜,然後等著其他兩個主角攻來英雄救美!】 我照做後。 沒等來報復。 反倒他們看我的眼神越來越不對勁。 終於在我走劇情在冬夜裡在泳池裡撈起主角受的手鏈時。 主角受不再偽裝小白花,抱著我親:「原來你心裡真的有我。」 霸總攻將外套披在了我身上:「這副樣子是想勾引誰?」 頂流攻掐住我的臉威脅:「看來你今晚是不想好過了。」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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抱一抱男神,獲得一千塊。親一親男神的臉,獲得兩千塊。 親一親男神的嘴,一萬塊。但現在我的問題是,如果睡了男 神呢?......是這樣的,一個月前,我看到了一個帖子。
"結婚第三年,宋律清喜歡上了自己的秘書。 為了她,不惜與家族決裂,不惜拋妻棄女。 他走的那一天,在祖宗牌位前跪了一夜,把錢都留給了我和女兒。 「我對不起你們,但是沒辦法,我愛她,可以為她放棄一切。 「我不會再回來,家世和金錢這種東西隻會困住我。 「生活在這種隻有錢沒有愛的家庭,算我倒霉。 「如果沒有辦法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,活著又有什麼意思呢?」 我瞥了他一眼,果斷籤了《離婚協議書》,收下所有錢。 愛情四處漏風,千瘡百孔。 不要也罷。 "
我穿成了惡毒女配,戰戰兢兢活了幾百年,一覺醒來,是二 百年後。二百年後,劇情徹底崩了,我入魔了,黑化了,把 高不可攀的師兄凌辱千百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