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女主惡毒後媽的親女兒。 與善良、高貴、漂亮、才華橫溢、所有男人都愛的女主不同。 我惡毒、低賤、豔俗、資質平平,賦予我的設定,全是為了映襯女主林紓。 於是,意識覺醒的那一刻,我決定,好、好、當女主的對照組。 我聯合林紓父親的對家,搞垮林紓家的公司。 我還給男主沈從宴下藥,讓他誤以為和我發生了關系。 我搶了林紓的出國名額,拜了本該是她師父的名設計師。 七年後,我以著名服裝設計師的身份給某設計比賽當評委,看著作為參賽選手的林紓。 盡顯我惡毒女配的歹毒:「這設計平平無奇,你沒有天賦,還是趁早放棄吧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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抱一抱男神,獲得一千塊。親一親男神的臉,獲得兩千塊。 親一親男神的嘴,一萬塊。但現在我的問題是,如果睡了男 神呢?......是這樣的,一個月前,我看到了一個帖子。
"結婚第三年,宋律清喜歡上了自己的秘書。 為了她,不惜與家族決裂,不惜拋妻棄女。 他走的那一天,在祖宗牌位前跪了一夜,把錢都留給了我和女兒。 「我對不起你們,但是沒辦法,我愛她,可以為她放棄一切。 「我不會再回來,家世和金錢這種東西隻會困住我。 「生活在這種隻有錢沒有愛的家庭,算我倒霉。 「如果沒有辦法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,活著又有什麼意思呢?」 我瞥了他一眼,果斷籤了《離婚協議書》,收下所有錢。 愛情四處漏風,千瘡百孔。 不要也罷。 "
我穿成了惡毒女配,戰戰兢兢活了幾百年,一覺醒來,是二 百年後。二百年後,劇情徹底崩了,我入魔了,黑化了,把 高不可攀的師兄凌辱千百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