閨蜜離婚了,我說我也要離婚,所有人都笑了。 薄也跟著嘲笑我:「你閨蜜有事業有學歷,離開男人獨自美麗,你有學歷有錢嗎?就敢離婚?」 我當初 985 輟學陪他創業,現在卻成了學歷汙點。 他覺得我配不上他了。 見我沉默不語,薄也笑得更加大聲:「所以你湊什麼熱鬧,你離了我還有什麼?你離開我能活嗎?跟她學,你也配?」 我說:「能。」 我覺得薄也挺逗的,我可以分走他一半財產,離了他哪裡不能去,什麼樣款式的男人找不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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抱一抱男神,獲得一千塊。親一親男神的臉,獲得兩千塊。 親一親男神的嘴,一萬塊。但現在我的問題是,如果睡了男 神呢?......是這樣的,一個月前,我看到了一個帖子。
"結婚第三年,宋律清喜歡上了自己的秘書。 為了她,不惜與家族決裂,不惜拋妻棄女。 他走的那一天,在祖宗牌位前跪了一夜,把錢都留給了我和女兒。 「我對不起你們,但是沒辦法,我愛她,可以為她放棄一切。 「我不會再回來,家世和金錢這種東西隻會困住我。 「生活在這種隻有錢沒有愛的家庭,算我倒霉。 「如果沒有辦法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,活著又有什麼意思呢?」 我瞥了他一眼,果斷籤了《離婚協議書》,收下所有錢。 愛情四處漏風,千瘡百孔。 不要也罷。 "
我穿成了惡毒女配,戰戰兢兢活了幾百年,一覺醒來,是二 百年後。二百年後,劇情徹底崩了,我入魔了,黑化了,把 高不可攀的師兄凌辱千百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