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與妻子一起重生回民政局領證當天。 剛拿到結婚證,我們默契地一同轉身來到離婚窗口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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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結婚第三年,宋律清喜歡上了自己的秘書。 為了她,不惜與家族決裂,不惜拋妻棄女。 他走的那一天,在祖宗牌位前跪了一夜,把錢都留給了我和女兒。 「我對不起你們,但是沒辦法,我愛她,可以為她放棄一切。 「我不會再回來,家世和金錢這種東西隻會困住我。 「生活在這種隻有錢沒有愛的家庭,算我倒霉。 「如果沒有辦法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,活著又有什麼意思呢?」 我瞥了他一眼,果斷籤了《離婚協議書》,收下所有錢。 愛情四處漏風,千瘡百孔。 不要也罷。 "
"我救下了一個沒用的神明。 他興衝衝地用一枚金幣,誘惑我做他的第一個信徒。 將金幣揣到兜裡後,我一臉正色地承諾以後絕對會堅定信仰他。 某一天。 在我虔誠地向財神祈禱時,他冷冰冰地出現在了我的面前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