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結婚七周年紀念日,我在老公口袋裡發現了蕾絲內褲。 他平靜道:「七年之痒罷了。 「難不成你還能跟我離婚?你舍得嗎?」 我氣得深夜買醉,醒來看著床上赤裸的男人,隻當是酒後亂性,好聚好散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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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為被嘲上天的心機女,我老公卻是當紅影帝。 其實,他是我花五萬塊買來的。 我在他最落魄的時候施以援手,條件是和我結婚。 後來,我們一起上夫妻旅行綜藝。 節目把我剪成超級作精,全屏彈幕叫囂著讓我們離婚,新晉影後喊話會一直等他。 所有人都等著看我的好戲,我卻在被子裡笑出了聲。 他們不知道,我們簽了婚前協議。 如果離婚,他凈身出戶。
"在河邊釣魚撿回來個男人。 我打算把他娶回家當男媳婦。 誰知,一天夜裡,男人把我壓在床上,在我耳邊低語道:「累人的活我來幹。」 我半天回不過神。 怎麼跟我想得不一樣? 我怎麼成了被壓的那個? "
"高考結束後,我哥順路接我回家,嫂子卻找我要拼車費。 我沒給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