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賣豆腐六年,夫君帶回一個姑娘。 他說那是他表妹,身子嬌弱,得精心伺候著。 於是,我在外面煮漿磨豆腐,他陪表妹彈琴烹茶。 就連五歲的兒子,看我的眼神也逐漸變得嫌棄: 「娘,你身上一股臭豆腐味兒,落雪姐姐身上總是香香的。」 我愣了愣神,恰好看到竹林前,夫君為她描眉畫鬢。 後來面對刀劍,他甩開我的手,拼死護住他的表妹。 當晚,趁著他們熟睡,我打開布包。 三百六十兩碎銀。 這是我賣豆腐六年,為這個家攢下的。 月光下,我看了青石巷最後一眼,將行囊遞給車夫: 「走吧。」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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冉淺結婚了,沒有辦酒席,也沒有宴請賓客。 她隻和遲靳去民政局領了個結婚證,然後就變成了遲家的人。 遲家是大家族,在本地頗負盛名。可冉家什麼也不是,冉淺的父母就是在街上推著小車賣燒烤的。 明明不在同一個水平線上的人,可不知道怎麼的,冉淺竟然稀裏糊塗地就嫁給了遲靳。
"十年前,我冷眼看著跪在地上的少年。 他望向我的眼裡滿是不甘和屈辱。 十年後,我為了錢,成了他身邊的一條狗,任他折磨。 後來,他擁我入懷說想要娶我。 可他不知道,我就快死了。"
我的秘密被新婚老公發現了。他看著我計算機裡以他為原型的 不正經漫畫手稿,半晌後才慢悠悠開口:「所以,這就是你 答應和我結婚的原因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