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戰亂時,師父撿了個少女回山。 她身體虛弱,我用山雞熬湯給她補身子,她卻捂著小腹直皺眉。 「姐姐,我自幼不吃葷腥。」 我連夜去後山採了一籃野菜野菌回來。 端上來後,她又嫌棄地幹嘔不止。 「姐姐,我吃天山雪蓮長大,一向不碰這些髒東西。」 我擱下飯菜轉身離開,她餓得不行,拿起筷子勉為其難吃了起來。 傷好以後,姜寧偷了玉镯不辭而別。 沒多久,攝政王突然帶兵圍剿宗門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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末世來臨,我艱難苟活。誰知喪屍王吃了個戀愛腦,無可救 藥地愛上了我。每天打開門,他都會討好般地送上新鮮的食 物。直到他看了本名叫《奸商準則》的書。
"我收留沈倦時,他衣衫破爛,混在乞丐堆裡,與野狗爭食吃。 他是大梁不受寵的皇子,卻仍心懷天下。 十六歲那年,沈倦為了救我,被皇帝送入燕國當質子,成了任人折辱的玩物。 他想復仇,我便做他手上那把殺人的刀。 篡位登帝後,沈倦任由燕國的馬蹄踐踏大梁的土地。 我才意識到,曾經赤忱的少年隻剩殘暴。 後來,我半跪在地,懇請沈倦放我出宮。 沈倦神色慍怒:“謝纏,為什麼連你也要拋棄我?” “你這條命是我賣身才救回來的,誰都能嫌棄,唯獨你不行!”"
被富豪親生父母找到後,他們嫌我在娛樂圈太糊,大手一揮 送我上熱播戀綜。別的嘉賓在聊,「你喜歡南安普頓還是馬 賽?」經紀人瘋狂使眼色,示意我開麥搶鏡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