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國破那日,敵軍要從兩位公主裡選一位伺候新皇。 林知意留下一句:「本宮生來高貴,絕不委身敵人。」 便從城樓上一躍而下,以身殉國。 而我衣衫不整,踏上新皇的馬車。 我從宮女做起,一步步得到新皇的信任,臥薪嘗膽三年,終於聯合兄長成功復國。 本以為終於能松口氣,不承想成了皇帝的兄長對我厭惡至極: 「都怪你貪生怕死,不然知意怎麼會殉國? 「若不是你,孤怎會隱忍三年之久,若是知意在,最多一年就能復國。」 驸馬也恨我至深,聲稱與我成親不過是穩住我,他的白月光實則是妹妹。 直到—— 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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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我是大梁最美的舞姬,一手水袖勾魂攝魄,人人垂涎。 可我隻願為皇室起舞。 一曲舞畢,滿殿傾心,唯有公主殿下目露鄙夷。 「卑賤之軀,怎敢肖想御前侍奉? 「合該劃爛這張臉,免得狐媚惑主!」 我盈盈下跪,不卑不亢:「殿下錯了,男女之間,皮相之魅最是下等,攻心才為上策。」 她抬手覆上額角的疤痕,若有所思。"
"全省舞蹈大賽當天,男友在臺下向我深情表白。 “欣欣,別去比賽了,這麼多人看你跳舞,我會吃醋。”"
"住進新的公寓後,我發現門後面貼著一張紙,上面寫著: 【請在這個公寓內存活七天,並且每次違反一個隱藏規則,你就會在晚上十二點時被吃掉一個器官......】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