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兒子死後,我帶著孫女回了離京不遠的老家,給他說了一門親事。 誰知道縣令的千金看上了孫女的未婚夫,對孫女百般折辱,甚至要下毒害死她。 被發現後,她不僅不認錯,反而直言不會放過孫女。 縣令縱容她,壓下了我的訴狀不說,還放言京城有他的靠山,讓我認命。 他們官官相護,我求告無門。 走投無路之際,我拿出了太子給我的玉佩,跪在他的馬車前。 我想問他,我兒為他而死,他承諾要庇護我和孫女的話還算不算數! ……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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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相戀第七年,男友攀上高枝。 等我知道時,他和董事千金的訂婚宴已邁入尾聲。 事已至此,我以為這便是分手。 男友卻提出金屋藏嬌,要我為愛當三,做他的金絲雀。 我沒興趣做豪門婚姻 play 的一環,卻被意外打上知三當三的標籤,遭遇網暴。 【有些人,明明可以做人,卻非要做舔狗。】 【原來她親媽就是小三,小三的基因也會遺傳。】"
擺攤第一天,前男友的蘭博基尼撞翻了我的烤腸攤。五歲的 兒子亮著嗓子讓他賠償。後來他給了我五百一十萬。十萬賠 我的烤腸攤,五百萬要我的兒子。
"男友英雄救美,受傷住院。 他讓我留下來照顧他,我不肯。 他說他心中坦蕩,對我絕無二心,我不信。 後來我幹脆提了分手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