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1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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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人進到學校,夏樹覺得有點不對勁:“你和那個大爺認識?”
“當時認識啊,”易年面不改色,“我可是四中的風雲校友,年初回來參加過學校的活動!”
夏樹點頭“哦”了聲,沒多想。
兩人牽手漫步校園,每到一處,都會說說這處現在和原來的不同。
來到運動場,兩人在看臺坐下,易年說他去買兩瓶水,讓夏樹先等他。
舊地重遊,夏樹拿出手機拍了幾張校園的照片,運動場的大屏幕突然亮起。
畫面不太穩定,像是手持攝像機拍攝的,從運動場外開始,經過禮堂、音樂教室、紫藤花架、大雕塑,最後停在了高三一班的教室。
持攝像機的手從某一張書桌裏拿出一個被撕破重新粘貼的粉色信封,打開信封,裏面是一封被重新粘上的信。
畫面停格在信件內容上——
“見字如晤!
這是一封給你的告白信。
其實我也不知道我的心意是從何時開始,或許是在那個炎夏溪邊初見,或許是高一開學那天分班公示欄前你跟我說的第一句話,又或許是同桌三年無數個課間,你像一隻貪睡的小貓,趴在桌上,隻露出了半邊臉,但隻要一睜眼,都會委屈地向我擠擠眼,說你睡不夠。
看著恩愛的長輩,我以為喜歡一個人應該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,也不明白這件事有多折騰人。漸漸的,我才發現一開始自己對於喜歡的理解是多麽的淺薄。
每天進到教室,隻要你在,我就能開心一整天。你對我微笑,對我癟嘴,對我挑眉……每一個細微的表情都能牽動著我全部的情緒。
那時候在祖母家屋頂,我說我喜歡鑫鑫,可是她不知道,你還糾正我的發音,那是星星,不是鑫鑫。
我告訴你,我就喜歡鑫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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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去三年你不知道,沒關系,從今天起,請你記住,我喜歡你,真的很喜歡。
我是個驕傲的人,從沒想過自己有一天也會落筆寫下情書,曾經對這樣的行為嗤之以鼻,覺得矯情,覺得是在無病呻吟,覺得俗套,可現在我卸下了所有驕傲,隻為讓你明白我的心意。
我想過親口告訴你,卻怕詞不達意,怕隨著時間流逝,我想說的每一個字都會漸漸被遺忘,後來想了想,可能隻有用墨在紙上親筆寫下,我對你的心意才能留下永遠的痕跡。
未來或許有無限種可能,但如果可以,我希望我的每一種可能裏都有你。
如果可以,我希望我和你,不是終日彼此對視而是共同瞭望一方,你之所想,成為我之所想,你之所願,成為我之所願。
我喜歡你,無論你是夏樹,還是金鑫鑫,我都喜歡你。”
信件沒有落款,但是夏樹認識這字跡。
這封信,來著易年,是她當年撕碎的那封他為她寫的情書。
時隔七年,居然以這樣的方式再見。
大屏幕畫面再次啓動,這次畫面裏出現的是易年穿著校服,將那封被撕碎的信重新折好放進信封,小心翼翼裝進口袋的模樣。
畫面裏的易年收好信件,掏出手機拉了一個群,裏面全是高中同學。
他發了一條消息:【同學們,我今天要跟夏樹求婚,還想彌補一下當年沒有和她一起拍畢業照的遺憾,想麻煩你們穿著當年的校服,到學校跟我彙合】
看到這裏,夏樹的眼眶開始濕潤,也終於知道今天易年讓她穿校服的用意。
大屏幕上,群裏一呼百應,所有同學第一時間回複:【收到,沒問題,我馬上到】
隨後,易年又給班主任打了電話,說他要求婚和補拍畢業照,鏡頭切到正在家中陪孩子寫作業的班主任那裏,他去書房,從抽屜拿出當年的畢業照,立刻召集了照片上的所有老師,讓他們換上正裝一起出發學校。
掛了電話,易年露出滿意又忐忑的笑容,鎖了屏幕,去學校大門騎上他的自行車,到附近的商場,在花店挑了束茉莉,又買了一對婚戒,重新騎著自行車回到學校,站在學校大門口,借著門衛室玻璃的倒影整理了儀容,好整以暇站在學校門口等。
大屏幕內車馬流轉,穿著高中校服的同學和穿正裝的老師們陸陸續續出現在校園。
易年像他們指路,一大群人烏泱泱進了校門,鏡頭一直跟隨著人群從到了運動場外,大熒幕的畫面就此停住。
運動場的燈光亮起,當年畢業照上的老師接二連三出現在了夏樹的眼前,正好和先前大屏幕的畫面銜接上,隨後是穿著校服的同學,待所有人進到場內,易年才走了進來。
剛剛的大屏幕畫面不過播放了十幾分鐘,不可能這麽快的時間就召集到了所有人,所以,這一場求婚,是易年早就準備好的,大屏幕的畫面也是早就錄制好的。
從見到他真人那一刻,她的眼淚就悄無聲息地往下掉著。
他的左手上抱著一束茉莉,右手拿著戒指盒,夕陽餘暉和運動場的燈光均勻撒在他的身上,像是從少女夢裏走出來的人,身姿挺拔,幹淨帥氣,完美無瑕。
夏樹從看臺站了起來,扯緊了腦後的馬尾,奮不顧身,朝他跑過去。
看臺的臺階像極了這些年他們之間的阻礙,會放慢兩人奔赴對方的速度,但是無法阻隔終究會深情相擁的兩個人。
她幾乎是撞進他懷裏的。
老師和同學們把他們圍在中間,但夏樹眼裏完全看不見別人。
“我愛你!”他說。
“我愛你!”她說。
夏樹沒有在“愛你”前加“也”字,因為這句話,不是她對他的回應,而且她對眼前這個男人所有的感情。
她愛他,真的很愛他,她很清楚這份感情這份心意,根本不需要任何前提。
真情,無需多言。
“所以,你願意嫁給我嗎?”
“我願意。”
-
-完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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