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丈夫在結婚 15 年紀念日這天向我提出離婚。
「彤彤跟我,你沒有收入,就是上法院,孩子也不可能判給你。」他冷冰冰地說。彤彤緊挨著他,眼裡的緊張無不在告訴我,她要跟爸爸。
做全職太太 14 年,為這個家省吃儉用,全心全意照顧他和女兒,到頭來我卻落得丈夫不愛、女兒不要的下場。
此時的我出奇地平靜:「好。」
丈夫眼神一驚,他大概以為我會歇斯底裡地和他鬧,或者拼命也要留住孩子。可我沒有。
慘痛的教訓已經經歷過一次,我不會再犯傻。
起身去房間收拾行李,這些年我沒買什麼新衣服,需要整理的東西不多。
「你真的什麼都不要?」他站在房門口,滿是懷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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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瞥了他一眼,收拾的動作沒停:「我要房子,你給嗎?」
1
他一聽,立馬來勁兒了:「門都沒有。這是我爸贈予我的。你沒有權利要。」
我冷笑一聲:「那就沒什麼可談的。」
這些年,他每月隻給我固定生活費,我根本不知道他有多少錢。
用他的話說,存在哪不是存呢。可我卻不知道他早就偷偷把大筆存款轉移給了他的父親,然後讓他爸以贈予的形式買了這套房子。
過去的我太蠢,聽信他的鬼話,到頭來什麼都留不住。
離開時,彤彤站在門口,14 歲的年紀已經和我差不多高。
她扎著高馬尾,穿著寬松的校服,額頭上零星有幾顆青春痘,小臉上擺出一副興師問罪的表情。
「你是不是從來沒想過要我?」她質問我,語氣毫不客氣。
和上一世一樣,處於叛逆期的她張牙舞爪,看什麼都不順眼。
不同的是,那時的她哭著不願跟我。
我看著她,目光柔和:「我以為,你想跟你爸。」
她一愣,眼神閃爍,不自然地抿了抿唇:「你好好照顧自己。」
我已經許久沒有聽到她關心的話,心裡微微一暖,抬手想要摸摸她的頭,她下意識退開,她還是怕我。
嘆了口氣,我笑著回答:「好。你也是。」
然後頭也不回地離開了這個家。
我知道女兒是愛我的,可是因為從小對她嚴加管教,以至於這份愛慢慢變淡了。
2
上輩子,我以命相挾,張毅迫不得已把女兒給了我。
每個月他給 1000 元生活費。
彤彤跟著我回到 50 平方米的老房子裡生活,住慣了大房子的她一開始特別不習慣。
學習更是一塌糊塗。
每晚我都陪在她身邊,隻要題目做錯,我就會找 10 道相似的題目讓她鞏固。
除了老師布置的作業,我還給她買了大量課外練習冊。
那幾年,彤彤幾乎都是凌晨兩點以後才能睡。
早上,睜著熊貓眼上學。
看著她累趴在桌旁,我從沒心軟,叫醒她,繼續做題。
她必須知道競爭的殘酷。我不對她狠,以後的生活會讓她低頭。
一次,我無意翻到她的日記,她說我像個不通人性的魔鬼。
她討厭我,想和爸爸生活在一起。
我整個人氣得發抖,等她回來,就把日記砸在她臉上,那是我們母女吵得最厲害的一次。
她說我侵犯她的隱私,我說她不體諒我的苦心。
我把屋子裡能砸的東西全砸了,讓她滾去她爸那。
她也真的去了。
可是 3 個小時後,她就回來了,並且一頭扎進學習中。
她看到她爸和別的女人在一起了。
我倒了杯牛奶給她,告訴她,男人都靠不住,隻有自己足夠強大,以後才能過上想要的生活。
後來她果真脫胎換骨,考上重點高中和不錯的大學,繼而畢業後留在大學所在的城市工作生活。
而我也再沒看她對我笑過。每次給她打電話,都以忙為由,說不到一分鍾就掛了。
她會給我打生活費,卻不讓我去看她。
一年又一年過去,到 30 歲的年紀,她還不成家,我很著急,於是偷偷去看她。
我不知道她住哪裡,隻能去她公司外等。
我看到她和她的同事們談笑風生,卻在我喊她的一瞬間,僵住了笑容。
她和朋友告別,冷淡地走到我身邊。
「你怎麼來了?」
沒有母女相見的感動,她的態度就像一盆冷水把我從頭淋到尾。
我和她回了家,這是她租的房子,很大,但要花去她一半的工資。
「你一個人住這麼大的房子幹什麼,租小點的,也能多存點錢。」
「小房子住得不舒服。我願意花錢買舒服。」
「女孩子不能這麼大手大腳,以後會被男人嫌棄。」
「又來了又來了。」她煩躁地起身,怒看著我,「我管男人嫌不嫌棄,自己開心就好。我才不想活得跟你一樣,結婚生子,卑微討好,最後還不是離婚的下場。」
「行了媽,我已經成年了,你能不能別管我,離我遠點。」
這是上一世她對我說的最後一句話,我被她氣暈後,睜開眼就回到離婚這天。
別人重生都是從年輕開始,我卻隻回到離婚這一刻,但仍感激老天爺給的機會。
因為這一世,我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。
3
回到老房子後,我把房子裡裡外外打掃了一遍。
這裡雖然很舊,但勝在交通便利。
好好睡了一覺,第二天,我就去了一家家政公司找工作。
以前上大學學習的專業知識早就還給老師,如今唯一拿得出的手就是能做一手好菜。
上輩子我就是當保姆養活自己和女兒。
這家家政公司的劉姐是個熱心腸,得知我的事情,把張毅罵了一通,然後給我介紹客戶。
為了不被懷疑,我假意翻了幾頁,最後指向其中一戶汪姓人家。
那是我的舊主,上輩子我在他們家做了 6 年的飯,直到他們舉家搬遷。
汪家人都是高知分子,才學修養都極高。
當初汪夫人見我燒得一手好菜,曾建議我開個小餐館。錢,她可以借給我。
那時的我一門心思在女兒身上,隻想本本分分拿筆工資,將女兒養大成人就好。我又天性悲觀,擔心餐館沒開起來,反而還欠債。
現在的我心境已經大不相同。
我給汪家人做了一頓飯,很快就通過面試。
我的工作是每周一至周五給他們做早餐和晚餐,每周一、三、五打掃衛生。
這些事情對於我來說駕輕就熟,我知道他們每個人的喜好,所以他們對我很滿意。
除了工作,我休息在家就看菜譜或者做菜視頻,自己也試著在家嘗試,機會從來是給有準備的人。我不想拘泥於隻會做家常小菜,或許自創些特色菜餚對將來更有幫助。
早上 5 點半起床,給自己整點早飯,然後騎電瓶車去僱主家。
中式油條、包子、煎餅馃子,西式面包、牛奶、三明治,我都信手拈來,最少半個月,僱主吃不到重樣的早餐。
然後是晚餐,他們吃得清淡,我一般做兩葷兩素,清蒸鱸魚、白灼蝦、清炒菜心……他們一家四口人,汪夫人會提前告訴我晚上回家吃飯的人數,按照人數做菜,盡可能不浪費。
日子過得簡單又充實。
一個月後,我接到丈夫的電話,他說冷靜期到了,約我去民政局辦手續。
汪夫人知道後,要給我放一天假。我笑著拒絕,她本來就給我足夠多的時間和自由,我又怎麼能得寸進尺呢。
周二早上,我做完早飯,準備離開去民政局,汪夫人遞給我一個手提袋,裡面是一套好看的白色小洋裝。
「提前恭喜你,重獲新生。」汪夫人溫柔地鼓勵我,一如當年。
可當年我卻固執地拒絕,我想讓張毅後悔,想讓他看到我的狼狽心生愧疚,可換來的卻是他的鄙夷。現在想想,我真是蠢到家了。
這次,我接受了汪夫人的好意,換上小洋裝,將頭發放了下來,微笑著看著鏡中的自己,告訴自己,我還可以更好!
4
9 點 30 分,我來到民政局,張毅穿著黑色西裝,頭發梳得锃亮,不知道的還以為他是來結婚的。
他看到我時,愣了好幾秒。
我暗自嗤笑,男人果然都是視覺動物,說起來我年紀也不算很大,22 歲嫁給他,如今不過 37 歲。雖然比不上雙十年華的姑娘們,但在衣裝的襯託下添了幾分成熟女人的魅力。
過去為了省錢,我可以一件 T 恤穿 8 年,我總認為他在外面工作,應該穿得體面,殊不知自己不修邊幅的樣子早就讓他不滿。
「一個月不見,你像變了個人,看來過得挺滋潤。」張毅話裡有話,神色諷刺。
「不關你事。」我冷淡回懟,腳步沒停。
張毅跟在後面沒說話,我懶得在乎他的感受。
原來懟他這麼爽。
當我拿到新鮮出爐的離婚證,頭也不回地走出民政局時,張毅突然抓住我。
他眼裡噴火:「顧思,這麼幹脆跟我離婚,你是不是外頭有人了?」
這麼多年,我太了解他,自大自傲,覺得自己是高才生,拿著優渥的高薪工作,誰都比不上他。
可現在看到我的變化,以及我對他千差萬別的態度,他那顆勝負心就接受不了了。
我甩開他的手,好笑地看著他:「你賊喊捉賊的樣子,真的很可笑。」
「阿毅!」一聲嬌呼讓剛要發作的張毅頓時尷尬萬分。
我扭頭就看到一個穿著火紅旗袍的女人走了過來,她化著濃妝,一頭波浪卷發,神情得意地走近,然後挽住張毅。
呵,可不就是來結婚的嗎。
「不是說 9 點過來嗎?」
「人家等不及了嘛。」女人一邊放電一邊發嗲,我起了一身雞皮疙瘩。
「我……」張毅似乎想開口對我說點什麼,我白了他一眼,徑直離開。
我對他的感情早就在歲月的流逝中消磨殆盡,現在他和誰在一起,我一點都不關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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