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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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至少該耐心地陪他看一場球賽,告訴他是個十分灑脫優秀的男人。
他敢愛敢恨,帥氣灑脫。
還有景行,還有他啊……
我說我沒有時間了。
景行回來時我在做飯,他放下書包,身上還有汗味。
他給了我一個擁抱就去洗澡了。
從浴室出來的時候,他的頭發上還在滴水。
我給他拿毛巾,他甩著腦袋,將水甩了我滿身。
我們吃了飯,說些闲話,他刷了碗,笑嘻嘻地說要教我打遊戲。
我喜歡看他笑的樣子。
肆意灑脫,陽光明媚。
少年本該就是這個模樣。
即便他的世界總是冬日,可他也總在等待著在春日種下一株花兒。
不管那是什麼花兒,它總會在春日盛開。
我靠在他懷裡,看他手指翻飛,遊戲我是一點兒沒看懂。
他看著我懵懂的眼神,
給了我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吻。
我想我的臉頰該是羞紅了的,他將我壓在沙發上,啞著嗓子叫我不要勾引他。
我看著自己身上的睡衣,好吧!穿得有些少。
我是存心的。
一個血氣方剛的少年,約莫還經不住一個姑娘存心的挑逗勾引吧?
不過他終究還是忍住了。
他將我的頭按在他的胸口。
咚咚咚。
他的心跳急促劇烈。
我笑了,又歡喜又憂傷。
景行變了,我光腳在地上跑,他會提著拖鞋追上我給我穿鞋。
我洗完澡他會幫我擦頭發,他帶著我去和他的朋友一起吃飯,說我是他女朋友,說我不大懂事兒,讓他們多包涵。
於是我見到了那個他喜歡的姑娘。
我不確定他還是不是和過去一樣喜歡她。
那姑娘多好看,多耀眼啊!
她開朗大方,在她身上看不到一絲陰霾,
她是個在人群裡會發光的姑娘。
她叫許繁星。
繁星。
璀璨耀眼,多好聽。
她和景行是那樣像,那樣像啊!
她和我說話,問我是不是真心喜歡景行啊?
我說我若不是認真的,你是不是就要搶走他了?
她挑了挑好看的眉頭,說是啊!
我說那你要對他好些呀!
她有些不可置信地看我,我對著她笑了笑。
我和他,永遠也成為不了我們的呀!
我流鼻血的次數越來越多了,有一天早晨正在洗臉,鼻血掉在水池裡,紅得嚇人。
他確實嚇壞了,讓我仰著腦袋,用紙按著鼻子,可血又從我的嘴巴裡湧出來了。
他要帶我去醫院,我說沒事兒,約莫是鼻子裡的血管破了吧?
他抱著我,悶聲說你別嚇我,也不要生病。
我說怕什麼?我家這樣有錢,生病了不是也能治麼?
「別胡說,也有有錢都治不了的病你知道嗎?」
他說得對,沒錢萬萬不能,可錢也不是萬能的。
7
我的頭疼已經不能只靠吃藥就能止住了,我想我的時間快差不多要到了吧?
剩下的時光我將在冷冰冰的醫院度過,那裡的空氣都和外面的不一樣。
空氣裡彌漫著消毒水的味道。
只是急促地呼吸都能讓人驚慌失措。
我的人生一點兒也不艱難,可惜太過短暫。
我挑了件白色的吊帶裙,和景行去看了一場電影,還一起吃了頓西餐。
飯后我和他散步,說能不能去他家看看。
他家住在一條又窄又小的胡同裡,院子不大,卻住著三家。
房頂搭著彩光瓦,顏色早就舊了。
他媽媽臉色青黃浮腫,閉眼躺在床上,無聲無息。
他家裡一共兩間房,他媽和他姐姐睡一間,他在廚房地上搭了張小小的木板床。
我們去的時候他姐姐出去了。
他就在這樣的地方出生又長大,卻長成了如今的樣子。
他是怎麼長成這樣陽光燦爛的樣子的呢?
這是個謎題,我這樣的人是永遠解不出來的。
我們穿過長長的胡同,路燈昏暗,他牽著我。
我推著他靠在斑駁破損的牆壁上吻他,吻得又兇又急。
他修長的腿斜伸出去,無處安放的窘迫。
我將手插在他漆黑濃密的頭發裡,嘴唇緊緊貼著他的。
如果我的一生足夠長,我想哪怕是強留,我也要把他留在身邊。
我愛他。
可愛是什麼呢?
我推開他,說景行,我們分手吧!
他側了側頭,似乎沒聽清楚。
「我媽給你的錢應該夠給你媽看病了,剩下的也夠你家買棟像樣的房子了,我也玩兒夠了,分手不是理所當然麼?」
我歪著頭諷刺地笑。
他傻在了原地,一雙漆黑的眼眸裡滿是不可置信。
我轉身離開,就那樣把他留在了原地。
我不僅僅傷害了他,也羞辱了他。
他是那樣要強自尊的少年啊!他該多麼難受?
可是我就是這樣一個壞姑娘。
我走到巷口回頭看,我和他之間隔著我永遠也到不了的長長的時間,即便我用盡全力也走不到的時間。
燈光昏黃,他就那麼站著,我看不清他的表情。
他不喜歡我才好,我想他不會喜歡我。
第二天我就住進了醫院,多數時候我睡著,輸各種各樣的液體,只有這樣我才沒那麼疼,還能睡覺。
醫生護士來來去去,他們忙著救我,可對我來說這些都沒有意義,對他們來說也是,但這是他們的職責。
我的眼睛慢慢模糊起來了,我讓我媽帶我去配了副眼鏡。
我並不是要失明了,而是和所有的孩子一樣,
偷偷玩手機、玩電腦、讀小說,近視罷了!
眼鏡配好了,我戴上,對著媽媽笑。
「媽媽,一下子亮起來了呢!」
「是,我們小殊只是近視罷了!」
媽媽牽著我的手,緊緊地牽著,一路都不曾松開過。
我不是個好姑娘,來這世上,只是為了惹媽媽痛徹心扉一場。
我蓋著淺藍色的被子,穿著淺藍色的病號服,手上青青紫紫全是針眼。
在醫院,我唯一的角色就是一個病人。
而病房裡,還住著許許多多和我一樣的其他病人。
我坐在院子裡曬太陽,太陽暖暖地照在我身上,抬頭往遠處看,眼前只是模糊不清的一團。
我給媽媽打電話,說我想去學校看看行不行?
學校還是那個學校,我能說出這裡的一草一木,卻再也不能清晰地看見了。
「他就在球館打球,媽媽牽著你過去,你去看看他。」
我將手放在膝蓋上,
坐在球館邊的座椅上安靜地看著。
我還想看看他,可是我已經看不見了。
我聽別人喊他的名字,他進球了,他扣籃了。
他奔跑的樣子很帥氣,他的臂膀看起來好有力。
真好!他還是原來的模樣。
8
「小殊,媽媽接個電話,一會兒就來接你。」
我點點頭,媽媽出去了。
人這樣多,我又是這樣普通,他看不見我的,我想。
球賽結束了,媽媽還沒回來。
我聽著別人的腳步聲,或輕或重地離開。
當我連個普通人都做不了時,就好生羨慕啊!
好羨慕他們想去哪兒就能去哪兒,羨慕他們還能看得見這世間的一切。
我想去的地方很多,可我再也去不了了。
我端端正正地坐著等媽媽,有人在我身邊坐下了。
她走路的聲音很輕,身上有橘子的清香味道。
我想她該是個姑娘吧?
「秦殊,你配不上景行。」
她的聲音我還認識,是許繁星。
我側頭,模模糊糊一團橘色,她穿了橘色的裙子或者上衣。
我咧開嘴角笑。
我也想努力地做個配得上他的姑娘呀!
可一切都太遲了呢!
「我也有比你厲害的地方。」
我這一生很短,短到只夠愛一個人。
可許繁星的時間還很長很長。
「你是什麼意思?」
「你要一直一直喜歡他,直到白發蒼蒼為止,到那時候你才能贏了我。」
「你在說什麼?我聽不懂,即便是分手,你也不該羞辱他……」
許繁星不說話了。
我聽見了另外的腳步聲,眼前有一團紅飄過,景行他們的球衣是紅色的呀!
空氣裡有汗味兒,還有淡淡的薄荷味兒。
我呆呆坐著,想說些什麼,卻什麼也說不出來。
我什麼也不說,對他來說或許才是最好的吧?
他站在我眼前,站了很久,久到我都坐僵了。
「繁星,我們走吧!」
我聽他說道。
不知道為什麼,我就突然站起來了,伸手抓住了他的衣角。
「景行,你能抱抱我嗎?就一下。」
「怎麼?秦大小姐還沒玩夠?抱歉啊,我這樣的窮小子玩不起。」
他一使勁,那片小小的衣角從我手裡滑落了。
我想再去抓,卻怎麼也抓不住。
好遺憾啊……
永遠也沒法說出愛他了。
他該抱抱我的,再讓我聞聞他身上的味道。
即便是罵我,他多罵幾句也是好的啊!
我想聽聽他的聲音。
我回了醫院,這次再也沒能出去。
那是我最后一次見他,不管怎麼努力,也沒看清他的樣子。
后來啊后來,后來就再也沒有了我。
我來過,愛過,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傷了一個人的心。
后來我就那樣安靜地走了,像從沒來過一樣。
我走時許了個願望,愛我的人啊!能忘了我該有多好。
離別只是人生常態,只是有些還能遇見,有些呢,只是一次離別,或許就是永訣!
我總在想,「好久不見」是多美妙的幾個字啊!
有時候,還能見一面,就已經很好很好了。
所以,若是他或者她還在,總該珍惜著的。
愛而不得也好,白頭偕老也罷!
至少愛著的人都還在,所以一切都還來得及。
一封遲來的情書。
這年我已經三十歲了,我並沒有如願成為一名外交官。
我開始看重錢,勵志要賺很多,能將某人買下來的那種。
也是這年我收到了一封遲來了十年的情書。
瑞士的雪大得能將人都給埋了,我坐在壁爐前,認真地打開那粉色的帶著夢幻色彩的信封。
我早已經忘了,上次收到一封手寫的信是什麼時候了。
淺粉的信紙有些舊了,還留存著一點點說不清的香味。
看一眼都覺得充滿了少女心事。
眼前的字跡是這樣熟悉又陌生。
我認識的人裡,只有一個姑娘能將字寫得這樣端正肅穆。
確切地說這約莫不是一封信,只是一個姑娘隨手寫的一張紙條。
「我愛過一個男孩兒,他生在苦難,卻一心向著太陽。
他有一雙漆黑赤忱的眼睛,那雙眼睛好像天生就會笑似的。
他的嘴角總是翹著,單薄的唇看起來很好親的模樣。」
我看見他的第一眼,就喜歡上了他。
是見色起意也好,一見鍾情也罷。
我因為喜歡他而歡心雀躍,
他正直善良,成績優異。
我認認真真地愛著,在他不知道的許多時間裡。
我想說給他聽,可是我沒有時間了。
我是這樣矛盾,希望他能記得我,又希望他永遠不再記起。
我的短暫的人生其實挺圓滿,除了沒能說出愛他。
就這樣短短的幾行字,薄薄的一頁紙,我看著,一時間看呆了。
沒有落款,沒有時間,字跡和紙張都很舊了。
可我知道她是誰。
我知道。
她叫秦殊,是我的一個舊人。
她冷淡刻板,想笑的時候,就會彎起眼睛。
她認真看著你的時候,你會覺得她滿心滿眼都是你。
她還是個騙子,用她的認真騙你,讓你信以為真。
我和她已有十年沒見了吧!
自那年在球場一面后,她就在我的世界徹底消失了。
有時候我甚至有些懷疑,她是我在艱難困苦時臆想出來的一個人。
可十年前她分明用錢傷了我。
她讓我想變成一個有錢人。
然后有一天理直氣壯的走到她眼前說現在我也有錢了,我有很多很多錢,我也能玩兒得起了。
我想問她,她還願不願意陪我玩一場?
我喜歡過一個姑娘,起始是因為缺錢。
她媽媽給我錢,讓我假裝喜歡她。
可她是那樣認真,做什麼都認認真真的。
她看起來滿心滿眼都是我。
她雖然不愛笑,可她笑起來很好看,眼睛會變彎。
和別的姑娘比起來,她太安靜太沉默了,沉得的有些叫人心疼。
她既不囂張也不跋扈,有錢人的毛病她一樣都沒有,她過得很自律,像個刻板的老太太。
時間是個好東西,讓我喜歡她,又抗拒著喜歡她。
可喜歡的心又太多了,太滿,我沒有任何辦法再去阻止。
我想我愛她。
可是后來啊后來……
她把我一個人丟在了昏黃的胡同裡,
她走得毫不猶豫。
我從不怨恨她。
畢竟我接近她的時候,一點兒也不單純。
我只是自慚形穢。
我配不上她。
信封的背面寫著一個地址。
我找到那個地方的時候,她已安安靜靜地待在墓碑下很多年了。
墓碑上的姑娘剪著齊耳短發,劉海規整地搭在眉上。
她抿著嘴角笑,眼睛微微彎著。
墓志銘很短:
若是可以,我想寫一封長長的情書,好證明我有多愛你。
秦殊。
我想起最后一次見她,她坐在椅子上,端端正正。
那天她穿著一件藍色的棒球衫,頭上戴著一頂淺藍色的棒球帽。
她伸手拽住我,讓我抱抱她。
她的臉枯瘦,大大的眼裡沒有光,嘴唇單薄得沒有一絲血色。
呵!
我的姑娘啊!原來這世上早沒了她。
我這些年不能釋懷的,心心念念的,終究不過是想變成一個配得上她的人罷了!
可我終究沒能給她一個擁抱。
「傻姑娘。」
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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